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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31来源:点击:次test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为保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对象

全校2021届本、专科学生党员

二、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1.组织关系转往河南省内。接转组织关系必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面进行,不开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

2.组织关系转往河南省外。学生党员凭《介绍信》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由我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据后,学生携带《介绍信》和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党员信息采集表(签字盖章)到接收单位进行转接。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几种情况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3.考取研究生的,将党员组织关系按《入学须知》转移到就读大学。

4. 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律转出。有特殊情况,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各学院严格审核批准后报组织部备案。学校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流动党员)所在支部要加强管理,流动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本人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自觉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待落实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后,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

三、组织关系转接办理程序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在做好毕业生党员登记和党员材料归档工作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做到信息准确,责任明确,流程规范,转移有序。具体操作如下:

1.毕业生党员应与接收党组织取得联系,确保对方同意接收,明确组织关系的去向和隶属单位。进行网上转移时,应明确接收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确切名称,然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2.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汇总表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

3.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在河南省内转移党组组关系的毕业生,对方单位完成接收即可;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还需接收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将回执联于1个月内交回至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确保介绍信回执联100%按时收回,并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附件)上登记好转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时,其组织关系一般应在2021年9月底前全部转出。如有特殊原因,组织关系需要暂时保留在原二级党委的,在征得学院党委同意后,须报党委组织部审查批准,方可执行。

2.毕业生党员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由二级学院党委重新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3.根据规定,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解决。

4.6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党委清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并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

5.12月1日前,对本年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情况进行清查,严格制度管理,对那些宗旨意识、组织观念、纪律淡薄的“三不”共产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党员),严格按照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的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省外纸质《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请务必提醒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切勿放在自己手中。请告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若重新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由当前接收的党组织再开据新的《介绍信》。否则,在正式工作单位落实期间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按期交纳党费,甚至部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结束时不能按期转正,均将按自动退党处理。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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