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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员发展、干部储备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组织保证;

2.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搞好基层党委、支部书记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5.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评先奖优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级干部的推荐、选拔、考察、考核和管理工作;加强现有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工作档案;

7.负责党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报告;

8.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9.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起草和制定统战部的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

3.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压力传达工作,加强和完善基层统战组织建设;

4.负责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推进工作创新发展;

5.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配合属地民族宗教部门与民族宗教界人士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掌握信教师生情况。督促检查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6.研究提出学校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7.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情况调研、重大问题处理及重要建议落实、重大活动组织协调;

8.负责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

9.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10.负责落实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统战、民族宗教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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