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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5来源:点击:次test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确定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记录在册,原则上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入党申请人,均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

二、入党积极分子名额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队伍现状,结合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自行拟定名额,根据中组部有关要求,今年各单位可适当提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适当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经团组织推荐,具体参照学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方案》(郑工党〔2018〕48号)执行。

2.支委会研究决定

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做好相关记录;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支委会讨论研究的时间即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3.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团组织推优的票决情况等内容。并附上基层党(团)组织的联系方式,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在公示期间,接到不良反应的,由基层党(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4.向上级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备案

由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1),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备案。经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意后按程序进行培养教育。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有关工作流程,做好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2.学校第3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将于2020年4月开班,请各二级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相关信息,填写《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附件2),如有符合条件的往期培训班补考学员,请在备注栏注明,于3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备案,邮箱610983637@qq.com。同时组织参加本期党校培训班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3)。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两年后,需重新参加党校培训。

工作联系人:孙英豪

联系电话:15038268981


附件: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2.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

3.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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