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为推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握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提升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促进依规管党治党、加强法治建设。日前,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编写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部分)导读》,现予陆续刊发,供学习参考。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学习要点
一、《条例》概况
2004年9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4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条例》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党员权利的行使、保障措施、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附则,共五十二条。
二、《条例》的目的和意义
条例开宗明义,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保障措施,压实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对于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三、《条例》的核心内容
一是明确党员享有13项权利。修订后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将第二章的章名从“党员权利”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多出的三个字,强调的是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行使权利。作为制定条例的根本遵循,党章原则规定了党员享有的8个方面权利。修订后的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同时,修订后的条例还对权利表述方式作了创新,具体到每项权利,都采用“权利名称 权利内容”的方式进行表述,既直观反映权利的实质,又准确表达权利的内容。
二是坚持义务与权利相统一,严明纪律要求。修订后的条例将“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强调义务在先,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一方面,修订后的条例立足党员权利保障专门法规的定位,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党员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权利,并切实完善保障措施。有关13项权利的条文每一条都首先强调党员“有权”行使的权利内容;20项保障措施每一项都围绕如何保障权利的正常行使进行具体设计。另一方面,在明确权利、保障权利的同时,强调正确行使权利的相关要求,指出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三是20项措施保障党员权利行使。“保障”是修订后条例的重要内容。修订后的条例遵循“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的原则,设立“保障措施”专章,系统规定了实行党务公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20项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构建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体系。在设计保障措施时,修订后的条例注重提高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如规定巡视巡察检查督查中听取党员意见,对应保障党员建议和倡议权、监督权、提出不同意见权等多项权利。此外,支持党员提出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多项措施都体现了对党员监督权的保障。
四是增强全党共抓党员权利保障的合力。保障党员权利,谁来负责?如何负责?修订后的条例对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逐一作出明确规定。党委(党组)是关键,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领导。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置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党的工作机关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打通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最后一公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五是强化对侵犯、漠视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实践中,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存在保障职责落实打折扣、保障措施执行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侵犯和漠视党员权利的问题。同时,有的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滥用权利,甚至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意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在第二章“党员权利的行使”、第三章“保障措施”中分别针对党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调了相关纪律要求。特别是在第四章“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中,修订后的条例详细列明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侵犯党员权利、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具体情形,并明确了对侵犯党员权利和在保障党员权利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的追责问责方式,以及纪律责任与法律责任等其他责任相衔接的内容。
四、抓好贯彻执行
一要把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有机融合,贯穿于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的各环节。二要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增强党员归属感。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撑腰鼓劲。三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四要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机关担负起监督职责,党的各级工作机关抓好宣传贯彻,基层党组织负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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