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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音乐学院兼职组织员的批复

时间:2019-05-20来源:点击:次test

音乐学院党总支:

你院兼职组织员人员调整申请已收悉。

经你院党总支广泛征求所属党员意见,并对本单位内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人选进行考察和组织推荐,经党委组织部审查、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你院兼职组织员调整批复如下:

丁丽同志任音乐学院党总支兼职组织员,免去王册同志兼职组织员职务。

特此批复。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东校区:中国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 

邮政编码: 451100


西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107国道东侧

邮政编码: 4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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