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党建动态    正文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6-01来源:点击:次test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根据2010年上半年组织工作安排,在“七一”前夕开展2009-2010学年度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活动。从而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维护校园和谐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确保学院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一、推荐范围

全院所属党支部、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二是党员队伍好。三是工作机制好。四是工作业绩好。五是群众反映好。

1、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取,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在学院改革与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整个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力强,得到群众拥护,在民主测评中得到群众好评。

3、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各类文件归档有序,能够及时传达党委文件精神及各项会议精神,做到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4、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上发挥作用,成效显著。

5、积极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构建学习型党组织。

6、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响应院党委号召,思想行动与院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能够自觉深入研究和开展党务工作,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热爱本职工作,业务熟练,能够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

3、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做实事。能够坚持原则,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敢于创新,得到党员和师生的广泛认可。

4、党性原则强,廉洁奉公,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主动开展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和败坏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作斗争,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遵守职业道德,立足本职,艰苦奋斗,积极带头推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工作业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处处作群众的表率。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得到广大群众好评和认可。

三、评选方法

先进基层党支部由各党支部依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然后由院党委根据日常工作考评结果和广泛的群众调查进行综合评定。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依据评选条件按照名额分配(见附件1)进行评选。所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能交叉。

四、评选要求

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为使评选工作收到实效,各党支部要在评选过程中采取民主选举和群众测评等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进行公示。

所评选对象要填报《先进基层党支部评选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审批表》(见附件),需一式2份,在6月1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院党委将对评选对象进行严格的审核评定,经讨论研究后,对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品、荣誉证书。

同时,院党委将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典型,在学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奉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评优评先”相关表格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东校区:中国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 

邮政编码: 451100


西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107国道东侧

邮政编码: 451100


关注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2015 豫ICP备17017410号 豫公网安备41018402000141号